1. 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蒲江縣發展和改革局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川投資備【2018-510131-70-03-299106】FGQB-0181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 蒲江縣發展和改革局 (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 川投資備【2018-510131-70-03-299106】FGQB-0181號 。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主: 成都天悅錦源置業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縣
2.3 項目規模: 成都市蒲江縣鶴山街道辦事處新蒲路北側建設項目,項目占地92.6858畝,總建筑面積約15.3萬平方米
2.4 計劃工期: 1080 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 2019 年 03 月
2.5 項目總投資: 120000 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 120000 萬元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水利招標信息經銷資格考試甲級 。
3.2 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屋房建筑裝修類歸類的項目業績表。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己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26日11時3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川報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服務費 200.00 元。
5. 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 深圳市公用資源的交易所精準服務學校本該項目開標室。
5.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 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督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川報網(www.sczbbx.com)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比 選 人: 成都天悅錦源置業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蒲江縣壽安鎮迎賓大路8八號
郵 編: 610000
聯 系 人: 鐘秀英
電 話: 81705946
移動電話: 13540740399 (僅用于川報網與之聯系,不公開)
傳 真: 81701088
2018年9月21日(上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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