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龍泉驛區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川投資備[2019-510112-70-03-343329]FGQB-0173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龍泉驛區發展和改革局 (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川投資備[2019-510112-70-03-343329]FGQB-0173號。
二、項目概況
(三)項目規模: 本項目占地67.8823畝,為青龍湖人才安居房。其中幼兒園、社區用房、農貿市場等配套設施建設。人才安居房項目總建筑面積不得大于90509平方米。
(四)計劃工期: 1095 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9年 9 月
(五)項目總投資:167515萬元
(六)項目資金來源:業主自籌
(七)代理招標估算金額:167515萬元
三、申請人資格要求
(一)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作要求。
(二)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 3 個(0至3個)
(三)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
(四)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五)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四、申請人參加比選
五、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一)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龍泉驛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北泉路777號政務中心6樓)。
(二)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三)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一)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 90 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二)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督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
郵 編:610000
聯 系 人:楊志剛
傳 真:8170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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